最近不少超龄打工者和用工单位都在为用工权益的事犯难:有人到了退休年龄继续上班,却因“不算劳动关系”被拖欠工资;有人在工作中受伤,却因为没缴工伤保险无法享受工伤待遇;还有用工单位想招超龄技术工,却怕没明确政策兜底不敢签协议。大家的核心诉求很实在:超龄劳动者能安心干活拿足额报酬,遭遇工伤有保障,用工单位也能在合规框架下用人,而2025年落地的超龄用工新规,正好破解了这些老难题。

  2025超龄用工有新规!虽不签劳动合同,但工资工伤保险权益不能缺

  今天就用大白话跟大家唠唠2025年超龄用工的核心政策,所有内容都基于最高法2025年9月1日施行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人社部《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及各地已落地的实操政策,不搞虚的,只给能落地的实用信息。首先要明确一个核心导向:2025年超龄用工彻底告别了“劳动关系一刀切”的老模式,就算不签传统劳动合同,工资和工伤保险的权益也有了硬性保障,这是对超龄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双向定心丸。

  先说说过去超龄用工的权益痛点,理清根源才能看懂新规的价值。此前根据旧司法解释,超龄且已领养老金的劳动者和单位只能算“劳务关系”,这就导致三个核心问题:一是工资没底线,部分单位以“不是劳动关系”为由压低薪酬,甚至拖欠;二是工伤没保障,超龄人员无法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受伤只能和单位扯皮;三是维权没渠道,劳务关系纠纷不能走劳动仲裁,只能走民事诉讼,流程长、成本高。而2025年的新规,正是从这三个痛点切入,重构了超龄用工的权益保障体系。

  2025年超龄用工新规的核心,是**“不卡劳动关系,只保核心权益”**,从用工协议、工资支付、工伤保障三个维度给出了明确的制度安排,每一项都精准贴合实际需求。

  第一个核心要点是用工协议的“明约定”替代“劳动合同”,解决了超龄用工“没名分”的问题。2025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法司法解释,废止了“超龄领养老金即按劳务关系处理”的一刀切规定,明确超龄劳动者只要受单位管理、从事有报酬劳动,就适用劳动权益保障规则。新规要求,用工单位必须和超龄劳动者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协议里要写清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标准、支付周期、工伤保险缴纳等关键事项,不用再纠结“是不是劳动关系”,只看协议约定的权益是否落地。需要注意的是,这份协议虽不是传统劳动合同,但具备同等的权益约束效力,单位不能随便违约,劳动者也不能擅自脱岗,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了书面依据。

  第二个核心要点是工资报酬的“底线保障”,杜绝了“同工不同酬”“拖欠克扣”的问题。新规明确了两个硬性标准:一是超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比如2025年北京最低工资2420元、上海2690元,单位不能以“超龄”为由只给1800元;二是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发放,不能用购物卡、米面油等实物替代,也不能找借口拖欠。此外,协议里要明确计酬方式,不管是月薪、时薪还是计件工资,都要写得明明白白,避免后续扯皮。从实操来看,各地人社部门已将超龄劳动者工资支付纳入劳动监察范围,只要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或拖欠工资,劳动者可直接投诉,人社部门会责令限期补发,逾期不付还得加付赔偿金。

  第三个核心要点是工伤保险的“强制参保”,这是新规最受关注的突破。过去超龄劳动者因劳动关系界定问题,大多无法参加工伤保险,2025年新规彻底打通了这个堵点 :一方面,国家层面明确用工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个人不用掏钱,且参保不依赖劳动关系认定;另一方面,各地已出台落地细则,比如上海从2025年12月1日起,允许单位为65周岁以下超龄就业人员单独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实际劳动报酬核定,费率和普通职工一致;四川也明确65周岁以下超龄从业人员可由单位参保,工伤认定和待遇标准和普通职工完全相同。

  特别要说明的是,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和普通职工无差别: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可正常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都能从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就算单位没参保,相关费用也得由单位全额承担,不能以“超龄”为由推脱。此外,针对建筑、铁路等工程领域,超龄农民工还能通过“按项目参保”的方式纳入工伤保险,不用依赖单一单位,彻底解决了流动性大的参保难题 。

  这里要澄清几个常见误区,避免大家踩坑:一是“超龄用工就不用签协议”的说法不对,书面用工协议是权益保障的基础,没协议后续维权会缺关键证据;二是“超龄能补缴养老医保”是误解,新规只强制工伤保险,养老和医保若已达退休年限,不能再由单位补缴,只能以个人身份续缴;三是“有了新规就能随便安排高危岗位”不成立,单位必须根据超龄劳动者身体状况安排岗位,不能让其从事高空、井下等职业禁忌作业,否则会被安监部门处罚。

  再聊聊超龄用工的其他配套权益,这些细节能让超龄劳动者干活更安心。新规明确了超龄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益,单位一般不能安排超龄人员加班,确需加班的要严格遵守工时规定,且得支付加班工资;在劳动安全方面,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比如给工地超龄工人配安全帽、安全绳,给车间超龄技工做岗前安全交底,从源头减少工伤风险。

  同时,新规也给用工单位吃了“定心丸”:只要按规定签协议、缴工伤保险,就能合法招用超龄技术人才,不用再怕“无政策依据”的风险;对于超龄劳动者的工伤风险,工伤保险基金能帮单位分散压力,避免了“一次工伤拖垮企业”的情况,实现了劳动者和单位的双赢。

  接下来给大家梳理超龄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3步合规实操攻略,都是结合新规总结的实用流程,照着做能少走弯路:

  第一步:超龄劳动者先确认自身资格,用工单位明确用工范围

  这是合规用工的前提,先把“资格关”把好:

  1. 超龄劳动者的资格确认:一是年龄边界,多数地区明确超龄参保上限为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以上海为例,超龄就业人员参保年龄不超过65周岁);二是社保状态,已领养老金的不影响参加工伤保险,但不能再补缴职工养老;三是健康状况,要能适应岗位劳动强度,避免因身体原因引发安全问题。

  2. 用工单位的范围明确:要确认岗位是否适合超龄劳动者,比如不能安排超龄人员从事爆破、高空作业等高危岗位;同时要梳理岗位需求,明确是长期用工还是短期项目用工,以便签订对应类型的用工协议。

  第二步: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

  这是权益落地的核心环节,缺一不可:

  1. 协议签订的关键要点:协议要写清四个核心内容——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支付时间(比如每月10号银行转账)、工作时间(比如每天8小时、周末双休)、工伤责任(明确单位已参保,工伤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建议到社区或工会备案,增强法律效力。

  2. 工伤保险的参保流程:用工单位携带用工协议、劳动者身份证、岗位说明,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工程领域可按项目整体参保 ;参保后要及时告知劳动者参保情况,让劳动者可通过“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参保状态,确保权益不悬空。

  第三步:权益受损时的维权路径,确保问题能及时解决

  不管是劳动者还是单位,都要知道维权渠道:

  1. 超龄劳动者的维权步骤:若被拖欠工资,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交用工协议、工资条等证据;若发生工伤,先让单位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在1年内自行向社保部门申请,认定后凭鉴定结论申领待遇;若单位没缴工伤保险,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费用。

  2. 用工单位的合规应对:若劳动者提出不合理诉求,可依据用工协议和政策文件协商解释;若遭遇恶意维权,可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举证维权,同时要保留好用工记录、培训台账、参保凭证等,作为合规用工的证据。

  再给大家补充不同场景的特殊处理办法,覆盖常见的疑难情况:

  1. 异地超龄用工的处理:超龄劳动者在异地打工的,可由用工单位在工作地办理工伤保险参保,不用回户籍地,工伤认定和待遇申领也可在工作地完成,比如四川的超龄技工到上海工地打工,工地可按上海政策为其参保 ;

  2. 无用工协议的补救:若已用工但没签协议,超龄劳动者可收集考勤记录、工资转账凭证、工作证等,证明事实用工关系,再要求单位补签协议并补缴工伤保险,人社部门会支持合法诉求;

  3. 退休返聘人员的特殊保障:事业单位、国企的退休返聘人员,除工伤保险外,还可按单位规定享受内部福利,但不能再享受在职人员的绩效奖金等,避免和政策冲突。

  最后给大家整理官方咨询和维权渠道清单,遇到问题能精准对接帮助,不用跑冤枉路:

  1. 政策咨询渠道:拨打12333全国人社服务热线,可咨询超龄用工的工资标准、参保流程、工伤认定等问题;登录中国政府网的“政策解读”栏目,查看超龄用工新规的官方文件;到当地人社部门的“超龄用工服务窗口”,获取一对一的线下指导;

  2. 维权投诉渠道:工资拖欠可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可通过12345政务热线转接);工伤认定和待遇争议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工伤科咨询;劳动争议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参保和查询渠道: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参保记录、工伤待遇发放状态,确保权益实时可查。

  想跟所有超龄劳动者和用工单位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超龄劳动者凭借多年的经验和技能,依然能为社会创造价值,他们的劳动权益理应得到尊重;用工单位招用超龄人才,既能解决技术缺口,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2025年的超龄用工新规,就是给这种双赢局面搭起了合规框架。

  对超龄劳动者来说,不用再怕“老了没人要、干了没保障”,只要签好协议、确认参保,就能安心干活拿足额工资;对用工单位来说,只要依规操作,就能合法用人、分散工伤风险。维权和合规的过程中,不用自己瞎琢磨,遇到问题就找官方渠道咨询,别轻信非正规机构的“代办”“维权”承诺,避免上当受骗。

  超龄用工的权益保障,需要劳动者和单位的共同配合,也需要政策的持续完善。让我们一起依规办事、守护权益,让超龄劳动者能体面工作、安心养老,让用工单位能合规经营、稳定发展,共同营造和谐的用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