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提醒》,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或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12月31日是缴纳2025年度养老保险费的最后日期,应于12月31日前缴纳养老保险费,2026年1月1日后将不能补缴2025年度未缴的养老保险费。

  淄博市2025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22518元,下限4504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内自由选择缴费基数,缴费费率20%。缴费方式上,可通过微信“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支付宝扫描二维码、爱山东APP、山东税务手机APP或部分银行网点均可缴费。若在1-9月份按照当时缴费基数下限4416元缴纳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到“灵活就业人员-特殊缴费”模块查看需要补缴的单据并补缴差额。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战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