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大哥月给7000找老伴,女方为何扭头就跑?账不是这么算的!
家人们,今天咱聊个扎心窝子的事儿。
山西有位56岁的大哥,条件放那摆着呢:有房有车,月入五位数,儿子也独立了。按说这配置,找个知冷知热的老伴儿,那不是手拿把掐的事?可结果呢?相亲饭桌上,大哥刚把自己的“搭伙规则”一摊牌,女方筷子一放,饭没吃完,人直接走了!大哥一脸懵圈,错哪了?
咱来看看大哥的“三件套”,听着是不是特实在?

一,同居前先体检。 这没毛病,年纪大了,图个心安,互相负责。
二,不领证,就搭伙过日子。不扯那法律关系,就搭个伴儿,互相照应。
三,他每月出7000块生活费。但!剩下的钱得攒着,一分不少全留给他儿子。女方的孩子?帮点小忙行,大钱一分没有。
大哥觉得自己掏心掏肺,坦诚得不能再坦诚了。可为啥女方听了,感觉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说白了,大哥这哪是找老伴,这分明是在“招聘”一个高级保姆兼生活合伙人!他给那7000块,不是零花钱,是“家庭运营成本”。女方的吃穿用度、买菜做饭、打扫卫生,都得从这里面出。而核心资产——房子、车子、存款,都跟他未来的继承人(他儿子)牢牢锁死。

女方呢?在这个“搭伙”模式里,她得到了啥?一个住处,一个月7000的“工资”,还有一个没有名分的“伴侣”身份。她要付出的是啥?是自己的后半生,是时间、精力、情感,去照顾一个没有法律关系的老头。万一哪天大哥先走了,她人老珠黄,拍拍屁股就得走人,啥也捞不着。
这笔账,但凡是个明白人,都能算明白:**亏大了!**
大哥想的是,我花钱解决孤独,我的财产必须是我儿子的。而女方想的是,我既然要跟你共度余生,那我们就是一个家,你的未来里,得有我的一席之地。他要的是个“合伙人”,而女方想要的,是个“家人”。目标从一开始就南辕北辙,这饭,还能吃得下去吗?
这事儿也给所有想再婚或搭伙的老哥们、老姐们提个醒:谈钱不伤感情,但前提是,你们对“家”的定义,得是同一个。一个只想找个伴儿,一个想找个家,这俩人永远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说到底,婚姻也好,搭伙也罢,本质是交换。你光想着自己不吃亏,那对方肯定就得吃亏。谁也不是傻子,真心换真心,这才是唯一的出路。不然,再好的条件,也换不来一个知冷知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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