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60岁那年还会在工作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 现在被两份文件彻底改写了。

一、两份文件同时出手, 15年的糊涂账总算要算清了

  今年有点不一样。

  9月1日, 最高法的新司法解释生效了, 直接把用了15年的老规矩给废了——"超龄劳动者按劳务关系处理", 啥意思, 就是以前你过了退休年龄还在打工, 出了事不算工伤, 只能按普通纠纷赔。

  现在不行了。

  7月31日人社部又发了个征求意见稿,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说得很明白, 超龄劳动者也得签书面协议, 也能参加工伤保险, 工资不能低于最低标准, 两个部门前后脚出手, 这力度真不多见。

  超龄打工人迎重大利好!国家新规出台,这几类人权益有保障了!

  为啥这么急, 因为这群人实在太多了。

  数据摆在那, 全国超龄劳动者有8720万到1.2亿人, 光城镇就业的就5400多万, 你小区门口的保安大叔、写字楼的保洁阿姨、工地上的老师傅, 好多都过了退休年龄, 他们干最累的活, 拿不高的工资, 出了事还经常没人管。

二、工伤保险成了最硬那道保障

  以前最坑的就是工伤认定。

  有个真事儿, 广州一位53岁保洁阿姨黄某英, 入职时到了退休年龄但社保没交够15年, 工作没多久就受伤了, 人社局认定是工伤, 公司不认, 仲裁委说她超龄了不算劳动关系, 一审法院也这么判, 后来靠法援律师硬磨, 才拿到8万块赔偿。

  这一套走下来得多久, 黄某英从受伤到拿钱快3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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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直接把这事堵死了, 人社部的征求意见稿写得明明白白, 用人单位得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交钱, 个人不用掏, 以后超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 能按《工伤保险条例》走正常流程, 不用再打那种扯不清的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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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关键是维权渠道也通了。

  新规说因为工资、休假、安全、工伤这些事闹矛盾的, 能走劳动争议处理, 也就是能申请劳动仲裁了, 不懂法的直接打12333投诉就行, 比以前只能打民事官司省事多了。

三、广东江苏上海早就开始试了

  其实有些地方早就意识到这个问题, 就是没有全国统一的说法。

  广东2021年4月就开始试点, 允许单位给超龄劳动者单独上工伤保险, 江苏也有类似政策, 到去年底已经有14.2万超龄人员单独参保, 上海从2023年12月开始, 65岁以下的超龄就业人员能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这些试点效果咋样, 江苏那14.2万人里还包括1704个已经领居民养老保险的, 说明覆盖面确实在扩, 单位也愿意交这钱, 能分散风险, 总比出事自己全赔强。

  但地方试点终归是零散的, 有的省市有政策有的没有, 有的只保农民工有的覆盖所有人, 标准也不一样, 这次人社部出征求意见稿, 就是要把这些经验总结起来推到全国, 让所有超龄劳动者都能享受同等保护。

四、企业和打工人都得注意这些变化

  对企业来讲, 以前可能觉得招超龄劳动者省事, 不用交社保还便宜, 现在不成了。

  该签协议得签, 该交工伤保险得交, 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还不能让人加班干危险活, 有HR可能问这是不是意味着成本要涨, 短期看确实增加支出, 但长期算不一定亏, 以前不参保出了工伤企业全赔, 一个重伤案例赔几十万很正常, 现在交了工伤保险, 出事了基金支付大头, 企业反而风险可控, 深圳有家物业公司就因为没规范用工, 被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后补缴社保加滞纳金花了40多万。

  对超龄打工人来说, 最大变化是腰杆硬了。

  以前跟老板谈条件心里没底, 现在法律明确要求必须签书面协议, 工资按月发不能拖, 工作中受伤有工伤保险兜底, 权益受损了也知道找谁, 劳动仲裁、人社部门投诉、法院起诉都是正规渠道, 不像以前那样投诉无门。

  还有个背景得说一下, 去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渐进式延迟退休, 今年1月开始实施, 男的退休年龄要延到63岁, 女的延到55岁或58岁, 也就是说以后会有更多人在"超龄"状态工作, 保护这群人的权益不是可做可不做, 是必须做了。

  结语

  人都会老, 今天保护别人就是明天保护自己, 希望这两份文件能早点落地, 让银发打工人不再"裸奔上岗"。

  参考信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新华社:《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我国拟出台新规》

  光明网:《切实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

  广州市司法局:超龄劳动者工伤赔偿案例

  中国法院网、劳动报等媒体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