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打工人迎重大利好!国家新规出台,这几类人权益有保障了!
你60岁那年还会在工作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 现在被两份文件彻底改写了。
一、两份文件同时出手, 15年的糊涂账总算要算清了今年有点不一样。
9月1日, 最高法的新司法解释生效了, 直接把用了15年的老规矩给废了——"超龄劳动者按劳务关系处理", 啥意思, 就是以前你过了退休年龄还在打工, 出了事不算工伤, 只能按普通纠纷赔。
现在不行了。
7月31日人社部又发了个征求意见稿,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说得很明白, 超龄劳动者也得签书面协议, 也能参加工伤保险, 工资不能低于最低标准, 两个部门前后脚出手, 这力度真不多见。

为啥这么急, 因为这群人实在太多了。
数据摆在那, 全国超龄劳动者有8720万到1.2亿人, 光城镇就业的就5400多万, 你小区门口的保安大叔、写字楼的保洁阿姨、工地上的老师傅, 好多都过了退休年龄, 他们干最累的活, 拿不高的工资, 出了事还经常没人管。
二、工伤保险成了最硬那道保障以前最坑的就是工伤认定。
有个真事儿, 广州一位53岁保洁阿姨黄某英, 入职时到了退休年龄但社保没交够15年, 工作没多久就受伤了, 人社局认定是工伤, 公司不认, 仲裁委说她超龄了不算劳动关系, 一审法院也这么判, 后来靠法援律师硬磨, 才拿到8万块赔偿。
这一套走下来得多久, 黄某英从受伤到拿钱快3年了。

新规直接把这事堵死了, 人社部的征求意见稿写得明明白白, 用人单位得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交钱, 个人不用掏, 以后超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 能按《工伤保险条例》走正常流程, 不用再打那种扯不清的官司了。

更关键是维权渠道也通了。
新规说因为工资、休假、安全、工伤这些事闹矛盾的, 能走劳动争议处理, 也就是能申请劳动仲裁了, 不懂法的直接打12333投诉就行, 比以前只能打民事官司省事多了。
三、广东江苏上海早就开始试了其实有些地方早就意识到这个问题, 就是没有全国统一的说法。
广东2021年4月就开始试点, 允许单位给超龄劳动者单独上工伤保险, 江苏也有类似政策, 到去年底已经有14.2万超龄人员单独参保, 上海从2023年12月开始, 65岁以下的超龄就业人员能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这些试点效果咋样, 江苏那14.2万人里还包括1704个已经领居民养老保险的, 说明覆盖面确实在扩, 单位也愿意交这钱, 能分散风险, 总比出事自己全赔强。
但地方试点终归是零散的, 有的省市有政策有的没有, 有的只保农民工有的覆盖所有人, 标准也不一样, 这次人社部出征求意见稿, 就是要把这些经验总结起来推到全国, 让所有超龄劳动者都能享受同等保护。
四、企业和打工人都得注意这些变化对企业来讲, 以前可能觉得招超龄劳动者省事, 不用交社保还便宜, 现在不成了。
该签协议得签, 该交工伤保险得交, 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还不能让人加班干危险活, 有HR可能问这是不是意味着成本要涨, 短期看确实增加支出, 但长期算不一定亏, 以前不参保出了工伤企业全赔, 一个重伤案例赔几十万很正常, 现在交了工伤保险, 出事了基金支付大头, 企业反而风险可控, 深圳有家物业公司就因为没规范用工, 被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后补缴社保加滞纳金花了40多万。
对超龄打工人来说, 最大变化是腰杆硬了。
以前跟老板谈条件心里没底, 现在法律明确要求必须签书面协议, 工资按月发不能拖, 工作中受伤有工伤保险兜底, 权益受损了也知道找谁, 劳动仲裁、人社部门投诉、法院起诉都是正规渠道, 不像以前那样投诉无门。
还有个背景得说一下, 去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渐进式延迟退休, 今年1月开始实施, 男的退休年龄要延到63岁, 女的延到55岁或58岁, 也就是说以后会有更多人在"超龄"状态工作, 保护这群人的权益不是可做可不做, 是必须做了。
结语
人都会老, 今天保护别人就是明天保护自己, 希望这两份文件能早点落地, 让银发打工人不再"裸奔上岗"。
参考信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新华社:《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我国拟出台新规》
光明网:《切实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
广州市司法局:超龄劳动者工伤赔偿案例
中国法院网、劳动报等媒体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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