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坚决杜绝的38种违章指挥行为
一、 违反资质与培训要求
- 指挥无有效操作证/特种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如电工、焊工、叉车司机等)。
- 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独立上岗操作。
- 指派不具备相应技能或经验的员工从事复杂、高风险作业。
- 默许或安排实习生、临时工在没有专人监护下进行危险作业。
- 未办理或未批准有效的作业许可证(如动火、高空、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断路等),强令开始作业。
- 擅自变更或扩大已批准作业许可证的范围、地点或内容。
- 在作业许可的安全措施未完全落实、确认签字前,下令作业。
- 强令员工简化或跳过标准操作程序(SOP)进行作业。
- 在未进行技术交底或风险告知的情况下,指挥新任务或新工艺作业。
- 指挥员工在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必要劳动防护用品(PPE)的情况下作业(如不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 擅自拆除、停用或绕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联锁报警系统,并指挥继续生产。
- 在有毒有害、缺氧或存在爆炸风险的环境中,未使用检测设备确认安全,或未配备合格呼吸器具,强令人员进入。
- 指挥人员在安全通道不畅、应急出口堵塞或照明不足的环境下冒险作业。
- 强令员工在存在明显且紧急的危险(如设备严重故障、易燃物大量泄漏、结构明显变形)时,冒险进行抢修或生产。
- 指挥设备超负荷、超速度、超温度、超压力等极限参数运行。
- 强令员工疲劳作业,或在员工身体状况明显不佳、情绪异常时,仍安排其从事危险工作。
- 指挥人员在吊物下方、移动设备前方、易坍塌物体旁等危险区域停留或作业,且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 设备检修时,未严格执行“停电、挂牌、上锁、测试”能量隔离程序,指挥开始维修。
- 在设备未完全停止、惯性部件未停稳时,指挥人员进行清洁、保养或维修。
- 擅自指挥操作已挂上“禁止操作”或“检修中”安全警示牌设备的启动开关。
- 交叉作业时,未进行有效协调和隔离,指挥可能危及相邻作业人员安全的作业。
- 为赶工期、提高产量,指挥员工违反工艺规程,偷减必要的工序或反应时间。
- 指挥混放、混运可能发生化学反应或物理性抵触的物料。
- 强令在不符合清洁要求的环境下进行需要洁净度保障的作业(如食品、精密装配)。
- 容忍或指挥在消防器材、电闸箱、应急设备前堆放杂物,阻塞通道。
- 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未采取任何临时或永久措施,强令继续在隐患条件下生产。
- 在已知应急预案失效(如消防栓无水、应急器材缺失)的情况下,不采取措施仍指挥正常生产。
- 在恶劣天气(如雷电、暴雨、大风)预警发布后,未按规定停止户外高处、露天电气等作业,强令继续施工。
- 指挥使用未经检验、已报废或存在明显缺陷的工器具、设备、脚手架等。
- 以“罚款”、“下岗”等威胁手段,强迫员工违章作业。
- 自己带头违章,做出错误示范(如自己先不系安全带),并要求员工效仿。
- 对员工的正确异议(指出违章)进行打压、嘲讽或报复。
- 发现员工违章作业不制止、不纠正,采取默许或纵容态度。
- 为应付检查,指挥员工制造假记录、假数据,或临时性掩盖隐患。
- 在事故(未遂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或指挥人员破坏现场、擅自处理。
- 指挥将危险废物、废水、废气未经处理或未按规定方式擅自排放、倾倒。
- 强令员工在噪音、粉尘、辐射等超标且无有效防护的环境中长时间工作。
- 为节省成本,指挥减少或停用必要的环保、除尘、降噪、通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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