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公司调岗后,让我签绩效改进计划,别中计!签了可能就无赔偿
大家好,我是飯泥乐。
上一期我们讲了如何拒绝公司“服从工作安排”调岗之后,反响非常热烈。
但最近有朋友在后台求助:
“我拒绝了公司调岗,结果没过两天,HR和领导找我谈话,说我最近工作表现不好,属于‘不能胜任工作’,要对我启动绩效改进计划(PIP)。如果改进不合格,就要辞退我。让我在这张表上签字。”
朋友们,这是公司在进行调岗失败后,祭出的第二步策略。
所谓的绩效改进计划,无非是公司需要完善合法辞退的证据闭环。
一旦在这个环节处理不好,不仅拿不到违法辞退赔偿,甚至连N+1都很困难,最后只能被自愿离职。
今天我们就聊一聊面对绩效改进计划,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一、 为什么要你签PIP
当公司拿出绩效改进计划的时候,很多人会想,原来公司是想继续培养我,但是请别天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公司想要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你,必须走完三步:
1、证明你不胜任该岗位,这其实也是操作当中取证最难的一步;
2、进行培训或者调岗;
3、证明你依然不胜任,在培训和调岗之后依然不符合公司要求。
公司让你签PIP,就是为了完善第1步和第3步的证据证据。
只要你在绩效改进计划表中签字,就代表你认可公司所说的能力不足。
然后再给你设定一个根本完不成、或者需要每天加班才能完成的绩效目标。
最后你没有完成公司所设定的目标,公司就有了经过培训仍不胜任的相关证据,可以以“不胜任工作岗位”辞退,合法合规。
二、 到底签不签,如何签?
绩效改进计划到底能不能签,这是所有面对这种情况的朋友最纠结的。
如果不签?公司以你不服从管理,属于严重违纪,直接开除。
如果签了?又承认了自己能力不行,一样等着被开除。
那么我们到底该如何做呢?
绩效改进计划可以签,但是绝对不能只签名字,可以在签字栏旁边,手写加上这句话:
“本人签收此文件,仅代表收到通知。本人不认可对本人的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该评价缺乏客观依据;本人不认可PIP设定的目标,该目标显失公平/超出合理范围。”
那么这样我们既配合了公司的工作,没法因为“不服从管理”违纪开除。又从源头上否定了“不胜任”这个事实。后续到了仲裁阶段,举证责任就回到了公司那边,公司必须拿出铁证证明为什么能力不行,而不是拿着签了字的表格说“他自己已经承认了”。
三、 PIP期间,如何主张赔偿金
如果已经进入了PIP流程,不要慌张,刚好是从协商阶段变成主张赔偿的机会,也就是把N+1变成2N。
首先需要质疑目标的合理性,收到PIP目标的第一时间,发邮件给领导和HR:
“领导,您设定的这个目标远高于部门平均水平/历史同期水平。我认为这是针对个人的不合理设定,无法接受,请重新调整。”
这样做的目的是进行沟通留痕,在仲裁或者诉讼阶段,会审查PIP目标是否属于合理范围。如果是针对你个人,邮件就是相关证据。
其次正常上班出勤,PIP期间,HR可能会找你谈话施压:“你看你肯定完不成的,不如现在自己走,我给你申请半个月工资。”
这种情况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处理,但是如果不答应的话,也不要就在家躺平,必须按时打卡,正常上班,不然公司可以以旷工属于重大违纪开除。
最后公司如果以“PIP考核不合格”为由给你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那么可以仲裁并主张2N赔偿金。
假设:你工龄3年,近12个月平均薪资1万。协商解除(N+1)预计获得4万元,违法辞退预计获得6万元。
写在最后:
业绩末位不等于不胜任,面对公司的PIP,你的每一次合法抗争,都在增加公司违规操作的成本。
如果你正在经历PIP,或者收到了《解除通知书》不敢签:
欢迎关注我们,我们将为你提供力所能及的建议。
#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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