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合同到期 = 好聚好散”,公司说不续签,自己就只能默默收拾东西走人。 大错特错!

  根据《劳动合同F》,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大多数情况下你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但前提是——你得懂规则、会处理、留证据。否则,该拿的钱,一分都拿不到!

第①:谁提出“不续签”,决定你能不能拿钱!
  • 公司主动提出不续签 → 你有权拿 经济补偿(N);
  • 你自己主动表示“不想续” → 公司 不用赔一分钱!

       关键处理: 无论你是否打算继续干,务必在合同到期前,书面通知公司“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可通过微-信、邮-件或EMS)。 这样一旦公司拒绝,你就掌握了“是公司不愿续”的铁证,N倍赔偿才能稳稳到手!

    第②:第①次 vs 第二次合同到期,赔偿标准完全不同!
  • 第①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 → 赔 N(每工作满1年 = 1个月工资);
  • 连续第二次合同到期,你提出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却拒绝 → 属于违规解除,应赔 2N!

       注:过去部分地区(如上海)对“2N”存在争议,但目前全国司法实践已基本统一——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员工有权建议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签即构成违规解除!

    第③:公司续签但降薪?你有权拒绝!

      如果公司愿意续签,但降低薪资、调岗、削减福利,你可以:

  • 明确拒绝签署新合同;
  • 要求按原条件续签;
  • 若公司因此终止劳动关系,仍需支付经济补偿(N)! 第④:合同到期没续签,你还继续上班?恭喜,你“赚”了!

      合同到期后,公司既没续签也没让你走,你继续工作 → 从第2个月起,公司应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 蕞多可主张 11个月 的双倍工资(从第2个月至第12个月);
  • 超过1年仍未签合同,法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注意仲某.裁时效: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必须主张! 比如第13个月才申请仲某.裁,蕞多只能拿10个月;第14个月去,只能拿9个月……越拖越亏! 第⑤:公司换“马甲”让你重签合同?小心工龄被清零!

      有些公司用关联公司、新主体让你重新签合同,甚至逼你签“离职申请”—— 这是典型的“切断工龄”套路!

       正确做法:

  • 拒绝签署任何“自愿离职”文件;
  • 要求公司、新旧主体三方签订《工龄延续协议》;
  • 确保工作年限连续计算,不影响未来N或2N的赔偿基数! 第⑥:除了N/2N,这些钱你也别忘了要!

      合同到期不续签,你还能一并主张:

  • 未休年假工资(按日薪300%折算);
  • 应发未发的工资、奖金、绩效、补贴;
  • 加班费差额;
  • 失业保险金(符合条件可申领);
  • 工伤待遇等。 第⑦:一定要发“要求续签合同”的书面通知!

      这是维权蕞关键的一步! 通过微-信、邮-件、EMS等方式,明确表达“愿意续签”,并保留记录。 没有这个证据,公司一句“是你自己不想干”,你就彻底失去索赔资格!

    第⑧:警惕公司的3大常见套路!
    1. 伪造“员工不愿续签”:HR让你签《合同到期不续签确认书》,实则把责任推给你;
    2. 调岗降薪逼你主动走人:直接拒绝变更,并保留沟通记录;
    3. 换主体重签合同:坚决要求工龄延续,否则拒签!
    总结一句话:

      合同到期 ≠ 劳动关系自动终结! 公司不续签,你有权拿钱; 但前提是——你得主动主张、留好证据、依法维权!

      别再当“老实人”了! 该拿的钱,一分都不能少!